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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我院再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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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壮大社会主流价值,全民族精神面貌更加奋发昂扬,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 我院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每三年一届,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自2011年首次荣获该称号以来,我院已连续获评该称号。
未来,我院也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当好排头、做好标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践行为了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宗旨,持续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努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